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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司追究在职时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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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6067什么是编号?

离职后,公司追究在职时过失

1月10日,已经办理好离职手续,已经签下离职证明,到2月10日追讨1月份10天的工资,但公司称12月曾经犯下错失,令公司损失,因此1月份没有工资,这样合法吗?

本人还是试用期,没有签到任何劳动合同。

补充说明:
但现在公司要追究12月份的错失,要我先赔款,才能支付1月份的工资,这样也是合法吗?错失当时老板就已经发现的,现在过了1个月才说追究也可以吗?
咨询者:fa325688广东
[咨询时间:2012-02-14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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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2-02-14 16:54
杨艳国
不合法,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2-02-14 18:52
邹兵
公司不支付工资不合法,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处理或申请劳动仲裁,另外可以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2-15 13:35
吴君瑜
如果不是严重过错造成的损失,可不赔偿,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 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刘雪婷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8652040
积分:255
]
回答时间:2012-02-15 15:33
刘雪婷
若确实因你过错造成损失,你需承担此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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