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年期间,因为出国,一直没有使用05年购置的新房。
期间家里一直没有供暖。期间家里一直没有供暖(楼道里的由热力公司管理的总阀从来没有打开过)。
09年回国后入住新家,联系供暖公司过来打开的总阀,从09年开始缴费供暖。
现在被告知要全款缴纳05-09年期间的供暖费,请问这样做是否合理?(我一直同意缴纳部分供暖费,北京这边有60%的停暖缴费规定,我希望按规定缴纳这部分钱,但是热力收费人员要求我必须100%缴纳,我觉得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