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亲与厂里的买卖协议是有效的,房产证现在是你的名字,你有该房所有权。
大家好,我想咨询的是:我奶奶于1998年底去世的,她去世时已经再婚,并且与这个后爷爷住在公房里,这套公房是他们在1993年左右,在我父亲的厂里(我奶奶也是这个厂的退休职工)买的使用权,户口也是迁了过来的。
奶奶去世后,我们家要求后爷爷出买墓的钱,但是他说没有,他就要卖掉房子的使用权,用这个钱来买墓。
我母亲就与他达成协议,由我们家给他们买墓,双人墓。
他把房子的使用权过给我父亲。他把房子的使用权过给我父亲并签订了协议,有证明人签字。
后来,墓买成,后爷爷搬走,厂里扣的是我父亲的房租费,并将我的户口迁到那间房,成为户主。
可是,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我三伯说那是婆婆的房子,后爷爷无权处理,这个房子儿孙都应该占一股。
他还说当时他在外地,不知道我们这样处理事情,他是坚决不同意。
后爷爷到底有没有权力这样处理这套公房呢?就算当时我们不买,他一样可以卖给别人。
三伯这种说法对吗?他到底是不是该占这个房子的一股呢?(他也是这个厂的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