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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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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536什么是编号?

劳务纠纷

我是应届毕业生。我是应届毕业生在招聘网上投了一个酒店管理公司的人事经理助理的职位,面试过后。

工作是培训期3到7天,再有两个月的试用期,然后就是转正成为正式员工,再培训的时候让我们交了470的工作服钱和200的工作证和上岗证的钱,还签了一份劳务协议。

因为在试用期的时候他们又提出了一些要求我不想再那干了,经理说会把钱退给我,让我写了一份申请,说这周一会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取钱,可到现在,没有任何音讯,大经理的手机,他把我的号给屏蔽了。

咨询者:fa118574天津
[咨询时间:2010-04-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于昕晖律师
[地区:山东-枣庄市
手机:13181271911
积分:536
]
回答时间:2010-04-05 17:59
于昕晖
按照相关规定,单位不能收取员工的任何费用,你有权利要求他们退回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4-05 19:20
杨汉卿
直接去找经理办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06 10:30
魏国鹏
公司扣留你押金和工作服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依法要回来,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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