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我爷爷有两子两女,其中一子一女已亡,请问如何分担赡养费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9521什么是编号?

我爷爷有两子两女,其中一子一女已亡,请问如何分担赡养费

我爷爷有两子两女,其中大女儿和四儿子死亡,配偶均在,上下二女儿和三儿子,目前我爷爷住在三儿子那,生活起居和生活费均由三儿子个人在照料承担。

我爷爷是黑龙江省农村人,请问二女儿应该付多少赡养费每月?大女儿和四儿子配偶有义务拿出赡养费吗?请帮忙回答,谢谢!2010年4月4日(ps:由于二女儿坚持只拿出100月每月,而老人每月生活费最起码需要600元每月。

三儿子准备将其告上法庭。三儿子准备将其告上法庭请问庭审费用可以在诉状里申请由二女儿承担吗?)。

咨询者:fa118540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4-0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蔡文明律师
[地区:福建-泉州市
手机:13788822295
积分:755
]
回答时间:2010-04-05 15:00
蔡文明
可以。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4-05 18:58
杨汉卿
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去逝子女的配偶没有赡养义务。根据你的情况,老人的赡养费由在世的子女负担。亲自照顾老人的可以适当小出一些费用。诉讼请求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06 15:26
魏国鹏
应该由在世的子女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