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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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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501什么是编号?

民事纠纷

您好!

我想请教:我是一名装潢工,在今年夏天,一个朋友让我和他一起为他的亲戚装修房子。

在中途,由于不小心碰伤了自己的眼睛,导致左眼至今未明。

我是农村户口,在城市里住了20年,人生损害是按照城市赔偿还是按照农村赔偿,伤残是7级。

我应该和谁所要赔偿呢?

我如果起诉我的这位朋友,能赢官司吗?

咨询者:fa118502陕西
[咨询时间:201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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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03 21:04
魏国鹏
1.你属于帮工的性质,你应该要求被帮工人即你朋友的亲戚赔偿,因为他属于雇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2. 你在城镇生活了20年,应该按照城镇的标准赔偿你,你七级伤残的赔偿金是(根据陕西省的标准):12858元X20年40%=102864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4-04 11:12
杨汉卿
装修房屋行为是无偿帮工还是受雇佣(提供劳务)行为。前者可以要求受益人在受益的范围内赔偿损失。赔偿标准按城镇居民标准。
蔡文明律师
[地区:福建-泉州市
手机:13788822295
积分:755
]
回答时间:2010-04-05 15:10
蔡文明
可以要求受益人在受益的范围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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