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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可以拒绝对方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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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479什么是编号?

我可不可以拒绝对方的索赔

于3月25日发生交通事故,我开的是私家车,对方是电瓶车,交警确定我负全责,之后连续几天拨打责任认定书上对方的手机号码,想一起定损修理,但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于是我让保险公司定损,到4s店修车,29日去保险公司理赔,但4月2日对方打电话过来要求索赔,说电瓶车刚刚已经修好,不知道我是否可以拒绝对方的要求,我的想法是:(1)我一直按照责任认定书上的联系电话和对方联系,但对方一直关机,而后来对方打来的电话号码和认定书上号码的不同;(2)对方没有定损单,修好车后可能当初没有破损的地方也让我来承担,难免有敲竹杠的嫌疑;(3)事发后8天才和我联系,时间拖得太长。

咨询者:fa118434浙江
[咨询时间:2010-04-0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唐金发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929238495
积分:132
]
回答时间:2010-04-02 17:31
唐金发
以责任认定书的损坏程度\位置为标准,要求对方提供修车发票,如果你不同意,可让对方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03 11:07
魏国鹏
对方拒绝配合你办理理赔事项,致使你无法完成理赔的工作,你没有过错行为,对方在没有定损单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赔偿其损失。你有权行使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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