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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 托人办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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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459什么是编号?

小学教师 托人办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

我是河北省定州市的一名小学教师 ,2004年托人办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2005年生了第二个孩子。

事隔4年多 市计生局又向我们索取社会抚养费。事隔4年多 市计生局又向我们索取社会抚养费我想问一下 我们还有义务去交这部分钱吗? 计生局的人说不交就开处公职。

望您早日回复。望您早日回复谢谢!

咨询者:fa118386河北
[咨询时间:2010-04-02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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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陈绪国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01392746
积分:325
]
回答时间:2010-04-02 09:59
陈绪国
如果你的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不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不符合政策,你应当补交社会抚养费。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4-02 10:09
杨汉卿
有准生证属于合法生育。计生部门的说法是错误的。
代根军律师
[地区:安徽-淮北市
手机:13063354546
积分:83
]
回答时间:2010-04-02 10:45
代根军
违反计划生育要交的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03 11:50
魏国鹏
你们是有计生部门颁发的生育证书的,不属于非法生育的行为,计生部门的罚款行为是违法的,你们有权拒绝。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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