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今年3月4日被捕,案情基本上是这样的,他参与伪造出售医院假发票,警方在他的暂住地查获了空白发票和伪造工具,是电脑打印机之类的,他们一共4人,在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以伪造企事业单位公章罪下达逮捕通知书。
据说是一个被抓获的私刻公章的人供出曾经给我老公刻过医院公章,我知道现在这个罪要判3年以下,我想问这个罪可不可以进行辩护怎样辩护,可不可以进行量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