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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的收据发现是张“复印件”,原件依然没有取回,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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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443什么是编号?

原先的收据发现是张“复印件”,原件依然没有取回,怎么解决?

如果a给b钱的时候要求b写收据,然后b退钱给a的时候,a没写收据直接就走了,留下b之前写的收据是张复印件,没有把原件退还,该怎么处理?谢谢。

咨询者:fa118353上海
[咨询时间:2010-04-0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4-01 13:47
向其索要原件或把该情况写清楚。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01 14:04
魏国鹏
可以采取电话录音的方式,证明已经把钱还给他了,就可以证明这个问题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10-04-01 14:05
陈学增
原件具有法律效力,复印件一般无法律效力。
吴洪伟律师
[地区:四川-南充市
手机:13378183198
积分:215
]
回答时间:2010-04-01 14:21
吴洪伟
B退钱给A,A没有写收据,B仅凭B之前写的收据复印件,不能证明B退钱给A。B若不放心,可要求A补写收据,为防备A只口头认账但不补写收据,B可在找A时录音,以作为证据。
李军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11714604
积分:2509
]
回答时间:2010-04-03 13:28
李军
可以去要回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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