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其他 > 

民商事法律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9436什么是编号?

民商事法律

请问一下民商事法律中的“有约定从约定”与“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司法解释,在民商事法律中的哪一款条文中有规定??

民商事法律是指是民事法和商事法两部法律的合称吗?

谢谢

咨询者:fa118315辽宁
[咨询时间:2010-03-3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潘福昌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826958008
积分:236
]
回答时间:2010-03-31 23:23
潘福昌
这都是合同法中的规定和立法精神。民商事法律不是民事法和商事法两部法律的合称,是与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相对称的法律术语。因为我国没有独立的商法,商事行为也是民事行为,但商事行为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又确实存在,所以,才有民商事法律的术语。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4-01 09:45
《合同法》整个贯穿了这个原则,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4-01 10:34
魏国鹏
在合同关系法律适用问题上,允许当事人选择法律,同时又对当事人的选择加以某种限制,这两者同样符合合同关系的本质和特点,同样来源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客观要求。首先,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合同成立与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合同之债的效力来源于当事人的合意。因此,合同实质上是当事人的一致的意思表示,构成合同关系的关键是当事人的意志。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订立什么合同,怎么订立合同,以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等,都要由当事人的意思来决定:这就是所谓“契约自由”。
上述法律精神体现在法律的规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杨霄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693152722
积分:1823
]
回答时间:2010-04-01 13:29
杨霄
这也像是考试的内容。商事其实是属于民事的大范畴的,但平常说的商事是有关与经营有关的,比如源于合同法或公司法的纠纷做为商事,一般在法院归到经济庭。
约定优先我理解是源于法理,好像没有专门的条文。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4-01 20:24
杨汉卿
有约定从约定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在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等法律充分体现了解意思自治原则。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