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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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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4218什么是编号?

哺乳期间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我是2010年9月6日与单位签的两年合同,到2012年9月5日到期。

我于2011年6月怀孕,单位考虑孕妇上班不方便,所以要求整个孕期请事假,没有工资,但每个月都给上保险。

我预产期在2012年4月份,单位的产假是4个月,也就是到2012年8月份我就该上班了,单位现在不景气,正在载人,而我的合同还有一个月就到期了,我的哺乳期是到2013年4月结束,我的问题是:1,如果我的合同到期后单位拒绝续签合同,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2,如果单位跟我续签合同到我哺乳期结束,那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咨询者:fa323636北京
[咨询时间:2012-02-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全中胜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910669621
积分:1806
]
回答时间:2012-02-08 10:20
全中胜
即使到期也不允许解除,到哺乳期结束解除就没什么办法了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2-08 15:18
赵江涛
您好:
没有工资违法,可以投诉。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2-08 19:50
牛国荣
1、单位属于违法解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赔偿金,补缴社保费用,支付最低生活费等。
2、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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