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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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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4129什么是编号?

离婚手续怎么办

我2006年结婚,配偶湖北人;我当时户籍陕西,在陕西领结婚证。

2007年户口迁往深圳,配偶未随迁。2007年户口迁往深圳,配偶未随迁请问现在离婚手续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fa323500广东
[咨询时间:2012-02-0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2-07 22:33
吴君瑜
1、协商离婚不成的,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配偶在深圳有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协议离婚的也可以在深圳的法院处理。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2-02-08 15:32
邹兵
协议离婚的到结婚登记处办理。
也可以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2-02-09 14:24
张勇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的人民法院。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一直支付到小孩年满18周岁。
5,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6.依照法律规定,有家庭暴力时,受害方离婚时,可以要求家暴方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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