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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入职,10年才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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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3945什么是编号?

08年入职,10年才签合同

你好,我于08年入职,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到10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不想做了,是不是可以拿双倍工资呢?

咨询者:fa323252浙江
[咨询时间:2012-02-0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彪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5810200208
积分:2290
]
回答时间:2012-02-07 10:35
刘彪
您好:您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2-02-07 16:15
刘宏耀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当额外支付的“工资”并非劳动报酬性质,因为其支付“工资”的前提不是基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法律性质上属于“惩罚性赔偿金”,而不是“劳动报酬”,只是其数额按照工资标准支付而已。因此,不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特别规定,应当适用于一年的仲裁时效。除非有仲裁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理由,否则将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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