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月下旬我身体不适,让我老公给我直接上司发邮件请病假15天,并得到邮件回复可以,医院也开了15天的病假单,但是公司人事只认可4天,现在我剩余的11天我用年假来补充,但是领导不批准,算我旷工,2.2日我发现我怀孕有35天了,现在公司可以开除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