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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与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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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3270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与避免

机动车行驶证是我的名字,但是机动车当时买时是我公司老板出的钱,现在这两车一直是给第三方在使用,(这个车是北京牌),我要求老板将车过户,但他一直没有答应,我怕假如车出事了,肯定首先找我,为了避免给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想请问,我与老板直接应该签订什么样的协议或怎样来解决这个问题。

咨询者:fa322534北京
[咨询时间:2012-02-04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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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宋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1613
]
回答时间:2012-02-04 19:01
宋娜
你好!

建议还是将车过户给实际使用人,否则即使你与老板签订了协议,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2-02-04 21:06
赵江涛
您好:
背户协议。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2-02-04 21:23
牛国荣
你们双方可以签订发生纠纷时 ,由实际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但该协议对第三人是无效的,建议尽快办理变更过户手续才能保障你的利益。
谷友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01376758
积分:5267
]
回答时间:2012-02-04 22:19
谷友军
还是办了过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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