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老公跟公司签了1年的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3-25-6-25),到今年3月25号合同就要到期了,现在公司想要解除合同,已经给我老公代主管的称号,假如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怎样才能保护自己,他们公司重来都没有工资,每个月都是现金发放工资的,如果到合同到期的话,会有经济补偿吗?
他们公司从来都是没有工资条的,只是发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