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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赔偿一个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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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272什么是编号?

一年赔偿一个月问题。

我想问一下:我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但是我想辞职,我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辞职,这样我能获得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吗?请帮忙!感激。

咨询者:fa117987广东
[咨询时间:2010-03-26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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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3-27 07:31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只是履行了解除合同的法定义务,起到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单位不会追究你相应的损失,而你单方提出解除合同,若单位无违约或违法事由,你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27 08:58
魏国鹏
如果单位存在写列情形之一的,你有权获得每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山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5622885507
积分:120
]
回答时间:2010-03-27 12:26
李山
在公司没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谭江淮律师
[地区:安徽-淮北市
手机:0
积分:170
]
回答时间:2010-03-27 13:30
谭江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来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形。因此,我认为这种情况,不属于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律师电话:18956166971
孙富宝律师
[地区:广东-河源市
手机:15207626058
积分:144
]
回答时间:2010-03-27 17:52
孙富宝
若单位不违法,你主动辞职,是不给予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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