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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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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259什么是编号?

我该怎么办?

我岳父(离异再婚)去世留下房产一套,我妻子与其继母(即岳父刚结婚两年的妻子)商量:准备将房产过户给我妻子,给其继母现金补偿。

由于房产过户给我妻子后将成为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现在我妻子的继母提出新的要求,要我写下放弃对这套房产享有的权利(即该套房产给我妻子独自享有)的约定文书,才肯将房产过户给我妻子。

为了顺利过户,我准备写下约定文书,同时我妻子另写一份证明给我(表示该约定文书是为了顺利过户房产而做的,不是真实意思)。

请问,我妻子的这份证明有法律效力吗?或者,我还有别的比较好的办法吗?

咨询者:fa117969北京
[咨询时间:20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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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26 18:43
魏国鹏
你妻子和你写的证明是有效的,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3-27 11:27
牛国荣
有法律效力,建议再去办理公证为好
程向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6603833
积分:12722
]
回答时间:2010-03-27 15:28
程向云
您好,先继承遗产和受赠与房产,然后又写一份证明不是真实意思?还不如夫妻写一份夫妻财产均为共有,不管是赠与还是继承等等的约定呢。
陈绪国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01392746
积分:325
]
回答时间:2010-03-30 16:09
陈绪国
可以先进行过户,过完户后再撤销你的声明,你妻子表示同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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