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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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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2579什么是编号?

养老问题

两位老人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儿子对老人不好,想到女儿家去养老,女儿想把老人的土地在使用期限内外卖,请问儿子是否也该照样给养老费,并且承担医疗费,养老费的标准应该是多少呢?是按照老人当地标准还是女儿家所在地的标准?

咨询者:fa321777辽宁
[咨询时间:20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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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邹新军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5574937686
积分:792
]
回答时间:2012-02-02 10:14
邹新军
首先老人的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使用权就不能卖。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儿子照样要给赡养费,但老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应当归老人所有,今后对其本人未使用完的部分儿子仍享有继承权。养老费的标准参照老人生活居住地的社会平均生活消费水平,同时还要结合儿女的实际收入水平。五个子女均对老人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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