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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的退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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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2156什么是编号?

婚纱照的退款问题

我是汕头人,前些日子我和我女月友去汕头巴黎婚纱拍照,婚纱照总的是3200多,然后还要另付480元的化妆品钱,但期间室内景拍得不怎么样就先不说,气就气在那天下午4点多到了海边拍外景,其他的情侣都在拍,但没有一个摄影师来拍我们,直到下午6点左右才跟我们说轮到我们拍了,那时太阳都己经落山了,所以我们决定不拍,并要求退款,但婚纱店的人态度恶劣,不赔,所以告到12315去,但还是协调不了,所以我们直接起诉到法院去,要求他们全额退款给我们并支付我们的精神损失费,今天法院先叫我们去协调,说我们精神损失费拿不了,而且还要支付婚纱店里480元的化妆品钱,说因为我们用过了,我觉得没道理,首先巴黎婚纱在服务方面就做得不对,我们最后不但不能退回全款,而且还要支付婚纱店化妆平的钱,婚纱拍不成延迟婚姻不说,还要这样损失掉钱,我觉得不公平。

我想请问下:1、化妆品的钱我们是不是得支付呢?2、我们能不能退回全款也就是3200多元?3、能不能让他们赔偿精神损失费?4、能不能告知跟我这案例一样的赔偿法律法规吗???

咨询者:ch85c8广东
[咨询时间:2012-01-3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2-02-01 13:02
吴君瑜
1、化妆品已用应支付;
2、可以协商 退款;
3、没有精神损失费的请求。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2-02-01 14:44
邹兵
如果对方没有按协议约定服务,可以要求退费。化妆品如果已用则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费在法律上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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