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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杀人并焚尸,能不判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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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1488什么是编号?

过失杀人并焚尸,能不判死刑吗?

有新闻视频http://www.hljtv.com/2012/0117/102311.shtml

应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fa320680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2-01-2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林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463270151
积分:12905
]
回答时间:2012-01-29 21:52
王林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如果是过失杀人一般不适用死刑
贾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52876488
积分:1341
]
回答时间:2012-01-30 09:15
贾霆
一般不会判死刑的,还要看律师水平。贾霆律师,曾任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咨询律师、北京市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现为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高级主办律师,中国死刑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青少年作家记者协会会员、该会全国分会维权部部长。
自1998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 承办过刑、民、经、行等各类案件数百件,参与过多起故意杀人、抢劫、贩毒等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代理的“档案索赔第一案”、“歌手张可可诉天涯网侵犯名誉权案”、“知名中医学家李柏松诉北京宝芝堂中医研究院侵犯著作权案”、“刘XX故意杀人案”、“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等案件曾被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接受过河南电视台、《东方卫视》、《楼市》期刊的记者专访。“刘XX故意杀人案”还被编入《法制进行时》经典案例。
办案之余,曾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律师》、《劳动午报》、《江南雨》等报刊发表文章数十篇,案例文章《推定责任不能作为定罪依据》被收入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年1月出版的《信仰的力量——中国著名律师办案实录》一书; 2011年3月在“第二届中国律师原创文章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另外,著有20万字办案手记《法庭较量》。
业务专长:刑事辩护、死刑复核。承接全国各地大案要案。
执业理念:“你寄我一份沉重的托付,我还你一个生命的希望!”
电话: 13552876488,13164237438。
卢慨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745059059
积分:3927
]
回答时间:2012-02-08 14:09
卢慨
如果确系过失致人死亡,不可能判处死刑。但从你介绍的情节看,既然存在焚尸,说明行为人对死者主观仇恨较深。所以,需要根据卷宗详细分析案情。建议聘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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