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事请客,一位平时就喜欢饮酒的同事,喝的大醉,有媳妇陪同,酒席后,别的同事都说劝其回家,其不顾劝阻执意要求下车上班,其妻子也没有执意要求不去,到厂子之后因摔了一跤,造成颅内大出血,医院先抢救,咨询两个问题:第一 法律上我们请客方有没有责任,第二如果有责任假设人员未抢救过来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赔偿如何?第三 如果人员抢救过来我们该不该担负部分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