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二手车转让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9131什么是编号?

二手车转让

我将用自己名字登记的一辆摩托车转让给卖车的商行,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只签定一份转让书,请问如果发生肇事意外,当事人逃逸,我需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咨询者:fa117697广东
[咨询时间:2010-03-2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3-24 10:53
不用承担责任,你只要证明车辆已经交付,那么该车所承担的风险已经转移。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152
]
回答时间:2010-03-24 11:04
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你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要承担少许过错责任。
吴庆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142435900
积分:885
]
回答时间:2010-03-24 12:57
吴庆江
如果你已经将车辆交付给了受让人,那么你就不承担责任。否则,应当由你承担责任。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24 14:00
魏国鹏
车辆买卖没有过户的,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车主的赔偿责任,这也是与旧的交通安全法的区别,按照《民法通则》规定的侵权责任原则,应该由实际侵权人即车辆的实际驾驶者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当事人逃逸了,你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千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544383588
积分:372
]
回答时间:2010-03-25 19:55
王千飞
1、只要你拿出证据证明车已经转让,你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