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在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工作的,在2011年7月份在工作中受的伤,受伤地方是右手小指末节离断伤,经过手术现在那一节已经不能像其它关节那样活动了。
现在工伤鉴定等级为9级,我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我今年23岁,月平均工资在2800左右,我能得到多少赔偿,麻烦看到后尽快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