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小孩怎么办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9088什么是编号?

小孩怎么办

我和她在一起四年,因为一些原因一直没有结婚,我们有个3岁的女儿,女儿在出生时生病花光我所有的钱,这中间她没有出钱,因为她一直没工作。

去年她回家在她爸爸的劝说下,她和别人结婚了,我现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女儿她需要承担责任吗?承担多少。

咨询者:fa117606广东
[咨询时间:2010-03-23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生长红律师
[地区:江苏-扬州市
手机:13585235718
积分:513
]
回答时间:2010-03-23 13:11
生长红
应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尽管孩子是非婚生子,但她享有的被抚养权与婚生子是一样的.抚养费一般是其母亲收入的20%-30%.
吴芳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926509616
积分:92
]
回答时间:2010-03-23 13:29
吴芳
你好,你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和相关医疗费用。
卢宁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1036649
积分:2706
]
回答时间:2010-03-23 14:43
卢宁
你的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但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她的母亲应尽抚养义务,具体数额可协商或到法院诉讼解决。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3-23 14:59
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23 15:08
魏国鹏
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你有权要求她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
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魏国鹏律师于 2010-03-23 15:1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孙富宝律师
[地区:广东-河源市
手机:15207626058
积分:144
]
回答时间:2010-03-25 12:41
孙富宝
你可以要求她承担小孩的抚养费,一般按她月收入的20%到30%。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