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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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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90438什么是编号?

离婚财产分配

刚刚结婚半年,婚前男方自行购买了一处楼房,无外债,装修的时候男方借亲戚朋友三万块钱,目前还没有偿还!

新婚时候礼金给了女方10000,首饰钱5000,女方直接把礼金买了电视、电脑、沙发、茶几……

结婚那段时间花费了女方3000元钱。婚后女方又购买了3000多元的家具,但是男方把两个月的工资给了她,估计有5000元、

如果离婚的话,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咨询者:fa319644山东
[咨询时间:2012-01-2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宏胜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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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414
]
回答时间:2012-02-02 20:01
刘宏胜
一、房产系婚前所买,应为男方个人财产。
二、装修款三万不知是否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如婚前,作为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如婚后,则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原则上一人一半。
三、所谓的礼金、首饰等均应视为彩礼。应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如双方离婚,同时根据其他法定情节,可不予偿还。
四、之后花费女方的3000元如发生在婚前,应视为男方个人所欠债务,应由男方全部来偿还。如发生在婚后,、那么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即男方给女方1500元即可。
五、婚后女方买的3000元的家具应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即男方给女方1500元即可。但因此而买的家具亦为夫妻共同财产,即男女双方一人一半,分割的方法可以是实物分割,也可以作价补偿。
六、以上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免费电话咨询。同时刘宏胜律师依法承办全国各类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案件,及非诉讼案件,如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企业改制等等。刘律师电话:15237105198,随时欢迎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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