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a拜访,我家作为东家。吃饭时,另外一人b到我看望来访客人,并自行端酒杯敬客人a酒。
宴后,我家极力劝阻客人,央其留宿一夜。客人执意要走。b自告奋勇骑摩托车送至公路。a与b已酒醉,我家极力劝阻无效。
在转弯处与一辆卡车相撞,客人a昏迷至今,b也是严重骨折。
请问,责任归谁?
a的医药费及相关费用,是b支付?还是卡车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