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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的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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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948什么是编号?

离婚债务的分担

你好 :我想咨询的是 在两人结婚期间,因做生意借款还有南方赌博借款,请问要是离婚的话。

这债务会是男方单独承担还是要有两方一起分担啊。

还有现在南方有外遇像这样的在法律上要怎么解决啊!

咨询者:fa117295辽宁
[咨询时间: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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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19 14:03
魏国鹏
1.赌博产生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女方没有偿还的义务。男方做生意产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2.男方有外遇,女方有权主张精神赔偿,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庆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142435900
积分:885
]
回答时间:2010-03-19 15:17
吴庆江
做生意的债务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成的债务,依法应当有你们夫妻共同偿还。赌债为非法债务,不仅你不承担偿还的义务,他也不承担还债的义务。外遇与同居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外遇不等同于同居,外遇还存在关系密切程度的不同。如果公然同居生活,你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主张赔偿,否则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周泽高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767991248
积分: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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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3-19 21:37
周泽高
因为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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