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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精神病有鉴定结果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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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9311什么是编号?

伪装精神病有鉴定结果如何处理

我和邻居纠纷,两个女孩子拉扯不清,双方多轻微受伤,邻居假装精神病,住院治疗,先后在三个医院,两个鉴定机构做出如下结果

1、诊断结果,应激性障碍

2、鉴定结果,市级 ,应激性障碍,继续治疗半年,费用8000

省级:符合应激性障碍诊断标准,未给明确鉴定结果,同时他们申请的因果关系鉴定也没有回复,但检察院的好像是要我出具证据证明不是与我有直接因果关系,负责断定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这个是这样的吗?

我到医院调查,口头上从医生处了解到,她精神正常,脾气暴躁,内行人是明显看的出来,在装,如果我对其录音(包括医生口头描述)是否有法律效应(证据),此外,对于这个病,是不在精神病伤残等级鉴定范围内的,是不能做轻伤和轻微伤鉴定,如果他们通过关系,做了这个鉴定,法院是否认可,是否做为刑事案件处理,此外如果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假的,我是否可以起诉他们诽谤,诬陷罪,或者其他罪。

此案现在在派出所做调解,调解没结果,估计会上法院,我该如何应对,我有100%把握她在装精神病,这个也是鉴定机构给出这个病情的合理推测。

精神病目前的鉴定方法大致有哪些,是否有科学的量化鉴定手段,而非人口头询问,察言观色,ct,脑电图,病人自叙等(市级鉴定机构为如此)。

我觉得如果真的没有量化标准的话,伪装可以成功则必将导致天下小乱。

咨询者:fa318502湖南
[咨询时间:201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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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2-01-18 14:25
陈志超
不胜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但如果之前的鉴定没有错,你得承担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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