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招待所工作20年,工资是发现金,没工资条。
没工作服,没牌。没工作服,没牌但一直没买任何保险,所里要我们签订的是临时工合同,但实际是每天都在工作,现在我想走了,是不是可以要求一些补偿。
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