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是否丢失了档案,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是其的法定义务,没有档案不影响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你的档案,公司仅以此作为托词。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给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现在一家外资公司上班,两年前在从区人才交流市场提出档案办入职期间时不慎丢失,现在公司因我没有档案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公司这样作对吗?没有档案难道就不能签劳动合同了吗?我之前的单位也没要过档案啊,
我也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过,补档案手续太复杂了,单位能不能先签合同,档案过后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