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我姑姑的丈夫)在外面以各种借口借钱(高利贷)现在我叔叔躲了起来,法院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将我姑姑关在了法院,要求我姑姑签字,并限定她每隔多久就要还多少钱。
现在我有以下两个问题。一、法院有没有权利限制我姑姑的自由,并要求我姑姑签字还钱。
二、我姑姑与我叔叔已经准备离婚,但有六个月的时间限制,现在还在这六个月的时间里,所以婚姻关系是否还算存在?如果我姑姑签字的话,那么一旦离婚我叔叔是否还需要还债?以及他们夫妻两买的房子我姑姑是否可以分到?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