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09年买的房子,应该是10年5月份交房,11年11月才说要交房,让我们先交维修基金还有杂费,说钱交了先办证,以后再谈违约的事,大家都不理他,他们又说先把资料填好和办证的东西都弄好交给了他们,就是没交钱。
后来又过了一个多月,他们电话给我说人家都快交齐了,还有小部分人家没交。
我的问题是我现在没钱交了,可以用违约的钱抵吗?我就不交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