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能够上班的情况下拒绝上班,增加其误工费用,属于人为在扩大你的损失,你对于其人为增加的损失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在晚上开车的时候,我后面撞上她,她是自行车,我是电动车,没有牌照,直接报警了,交警认定我负全责,她检查出来轻微骨折,医生给她开了7天请假证明,交警让我们自己协商解决,我们协商不成,就一直没解决,她一直没去上班,把没上班的误工全算我身上,这样下去怎么办,交警不管了吗,应该赔多少比较适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