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1年12月5日在一家公司入的职,劳动合同是一年,试用期为2个月,可是在12年1月10日,公司换领导,要求全体员工强行离职。
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想留下的续签合同拿上个月工资,不想留下的发上月工资,再签合同, 这不靠谱吧!如果我提起仲裁 会得到多少的赔偿? 我已经工作超过30天,而且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