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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去哪里为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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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680什么是编号?

我该去哪里为自己讨回公道?

在一起民间借贷案调解中,我是第三人,可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变买我的房产,法院没有追加我第三人到庭,这样是不是不合法?哪条法规可以明确的指出法院这样做不合法?我应该去哪里为自己申冤?

咨询者:fa116716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0-03-12
悬赏分:
解答数:6]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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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时间:2010-03-12 13:45
魏国鹏
你属于和案件由直接关系的第三人,法院有义务通知你参加诉讼,法院没有通知你参加庭审,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作出的判决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5
张德满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901066932
积分:1292
]
回答时间:2010-03-12 12:24
张德满
如果案件确有错误,你可以上诉,如果过了上诉期,你可以申请再审。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10-03-12 13:00
周光成
,如果法院没有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加你为第三人到庭参加诉讼,原被告调解对你的财产进行变卖是对你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这是处分案外人的财产。依据特权法的规定,你对房屋有所有权,他人是不可以侵犯你的所有权的。你可以向法院、检察院申诉。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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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3-12 14:07
陈学增
1、以原审原被告为共同被告起诉侵权。
2、若该房已过户,可将房管机构列为被告诉讼。
3、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卢慨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74505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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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03-12 15:08
卢慨
作为第三人,如果在《调解书》没有送达的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参加诉讼,声明己方观点。如果调解书已送达生效,你必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才有可能进行纠正。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3-12 21:49
杨汉卿
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法院未通知你到庭而为你设定义务是程序违法。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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