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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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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665什么是编号?

房产问题

我咨询个问题。

家里老宅基原来是两户。现在这户的地方被政府开发了(他已经不在这里住很多年)。但是今天我在整理房屋把以前废弃的东过道和我以前的堂屋整合的时候他又来闹,说这个过道是他的。(因为以前的协议是给他留有通道,但是现在他的面积被开发了)

解释:房产证上的明确面积保证这个过道也在我的房产面积上!

请教:这个过道跟他有无关系?

咨询者:fa116686河南
[咨询时间:2010-03-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11 21:45
魏国鹏
这个过道属于房屋的附属秒面积,是房屋的一部分,以前协议给他留有过道,只是允许他使用,该过道的所有权是属于房屋的主人的,如果他组织你拆迁,则侵犯了你的物权,你有权进行维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虞兵律师
[地区:江苏-泰州市
手机:13852889015
积分:489
]
回答时间:2010-03-11 21:47
虞兵
这位朋友,你好,关于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如果你所说的过道在你的房产面积上,也就是说你对于过道的土地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过去,你给邻居留过道,是基于相邻关系中的义务,现在他的房屋被政府征用后,你就没有义务留过道了,你可以收到土地。
律师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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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3-12 08:57
既然,房屋产权证上确认了过道归你所有,那么你就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之前你们的协议,是基于他有使用的必要,现在他土地已经被征用,就失去了使用的意义,因此过道与他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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