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15年前我的妹妹在没有我妈妈的同意下被我爷爷和其亲人将其送人(或卖),我父母离婚,我被判给了爸爸,妹妹判妈妈,后来妈妈因为有事,把妹妹放在爸爸这里几天,等妈妈回来接妹妹时,妹妹已经不知去向了,现在我以长大我想找回妹妹,其爷爷爸爸以去世,姑姑只告诉了中间人,但是死活不出面,只让我自己出面去找,中间人我现在已知他所在地,我想咨询一下这中间的法律条款,这中间人和我的爷爷算是犯法吗,如果他们不肯告诉我妹妹在哪里,我还有权告他的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