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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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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658什么是编号?

急!(产权纠纷)

父母离婚前有一套房子,因为是学校的福利房,所以买房的时候是别人顶名,离婚后房子判给了妈妈,但是,离婚协议上房子的地址和现在的实际地址差异很大,去年我以买卖的名义把房子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现在需要卖了房子到外地发展,父亲强烈反对,并要求卖了房子要分70000块钱给他!请问,他有权利分钱吗?

咨询者:fa116676四川
[咨询时间:2010-03-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11 19:00
魏国鹏
你已经把房屋过户到你的名下了,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名字是谁的,产权就属于谁的,你父母是无权要求向你要房钱的,否则侵犯了你的物权,你有权拒绝给他们房钱。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波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551241140
积分:100
]
回答时间:2010-03-11 21:13
刘波
房子属于不动产,其变动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现在房子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该房子的所有权是你,你是该房子的主人,所以你可以不给你父亲分钱。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03-11 22:22
张宏图
所以你可以不给你父亲分钱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0-03-12 10:57
喻远军
房屋的所有权应当是你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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