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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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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618什么是编号?

购商品房

请问“我在2009.61号买的城东经济开发区的商品放,按规定日期在2009.11就能拿上住房钥匙,可是到现在还一直拿不上,去问了几次房地产均有理由,现在有推到2010.5月份,”请问您们能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咨询者:fa108194青海
[咨询时间:2010-03-1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3-10 17:08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可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至2010年5月份。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10 17:57
魏国鹏
开发商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周泽高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3767991248
积分:7265
]
回答时间:2010-03-10 18:35
周泽高
合同应该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正式交房后,可以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吴庆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142435900
积分:885
]
回答时间:2010-03-10 21:08
吴庆江
如果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09年11月,则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行为构成违约。你可以诉讼请求其交房,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了逾期交房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则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及计算方法,则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吴庆江律师于 2010-03-10 21:0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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