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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权房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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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581什么是编号?

关于产权房拆迁

1\一处产权房遇到拆迁,产权证上有我\我妈\我哥的名字,当初老房破旧,经5个子女和老人书面协议,由我一人重新翻造并能得到产证面积的50%,为此我还放弃当初单位的福利分房(有单位书面协议,补贴我多少钱翻造私房并放弃福利分房),请问现在兄弟姐妹能分我的那块利益吗?老妈能从新分割这产权房吗?

咨询者:fa116539上海
[咨询时间:2010-03-09
悬赏分:
解答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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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杨汉卿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11337988
积分:11931
]
回答时间:2010-03-09 14:10
杨汉卿
应按协议约定处办理。
《合同法》规定: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戴长洪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311003088
积分:1669
]
回答时间:2010-03-09 15:01
戴长洪
本案应按照你们兄弟姐妹和母亲的协议约定处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09 15:16
魏国鹏
你们已经对该房屋进行了分家协议的处分,该协议是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是合法有效的,全家人应该按照该协议执行。如果其他兄弟姐妹来主张权利,你可以依照原协议维权,你母亲无权重新分割该房屋。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3-09 15:47
如何协议时合法有效的话,应该按协议执行。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的。
建议你有时间来我所当面咨询。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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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1193860
积分:1877
]
回答时间:2010-03-09 20:10
于森
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你、你妈、你哥的名字,因此你们都是被拆迁人,并且你取得了百分之五十的产权,故此,你的兄弟姐妹只能分的另外百分之五十的产权利益,你的母亲不能分割产权房。
北京于森律师 专业拆迁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李军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11714604
积分:2509
]
回答时间:2010-03-14 15:10
李军
既然有协议,可以要求按照协议办理。
详情,可带协议预约律师当面咨询。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03-14 22:11
张宏图
你兄弟姐妹是不能分你的那块利益的,你老妈也不能从新分割这产权房,你们以前的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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