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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否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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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5636什么是编号?

请问我是否属于违约。

我与合同甲方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上写明了超出一月未支付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我于合同到期前两天付款,但是他在合同中所提供得 银行卡号已注销,但没有通知我,现在他提出要终止合同。

请问我是否属于违约。

咨询者:wv000614辽宁
[咨询时间:20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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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2-01-06 19:46
魏国鹏
你无过错行为,即造成不能按时交房租的原因是对方引起的,你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宁律师
[地区:湖北-黄冈市
手机:13995941499
积分:449
]
回答时间:2012-01-06 20:03
李宁
不属于违约
孙喜春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84435469
积分:14407
]
回答时间:2012-01-07 06:43
孙喜春
如陈述属实,不构成 违约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2-01-07 14:25
赵井燕
你没有违约。出租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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