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
本人购买了一个未建成的地下商铺,交完了钱也与开发商签了使用权为五十年的使用合同,后经律师资询,我的这个合同实质为一个长期租赁的合同,而租赁的最长期限又不能超过二十年,所以对方与我签的五十年使用合同是有问题的,我可以起诉解决,现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对方说让我签一个退铺申请,然后把商铺卖给别人,再把钱给我,那我如果与对方签了这个退铺申请,对方还是没有把钱退给我,我再去起诉对方,那这个退铺申请会不会对我起诉对方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如果可以签这个退铺申请我是不是要补充协议呢,都要注意什么呢?如果我申请退铺会不会造成我违约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