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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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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482什么是编号?

房屋交换

我有一房子与别人交换使用事过10于年双方对房屋都有所修缮,但在这10于年中我都在起诉 且我有1房屋产权证;2本人建设用地使用证、耕地占用税完税证;3交纳土地管理费,耕补费收据 请问我还能拿回我的房子吗?

咨询者:33024642...云南
[咨询时间:2010-03-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06 11:00
魏国鹏
你的证照齐全,属于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可以起诉要回你的房屋,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吴庆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142435900
积分:885
]
回答时间:2010-03-06 12:53
吴庆江
你能够要回属于你的房屋。办法很简单:到该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事项为:腾退房屋。
至于修缮费用你应当返还给修理人。
刘江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8982893232
积分:15673
]
回答时间:2010-03-07 13:38
刘江
你能够要回属于你的房屋。办法很简单:到该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事项为:腾退房屋。
至于修缮费用你应当返还给修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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