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营单位任职多年,我单位是计件制的,单位无考勤制度,为了多取得劳动报酬,几乎天天上班,每天要做到晚几点,除非单位无订单放假,单位订单较多,放假时间很少,我想咨询一下,象我这种情况超出的工作时间能否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如申请劳动仲裁,是否要提供考勤证据?如无证据应如何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