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立遗嘱人及她的已故丈夫的亲密朋友,遗嘱人不识字,是能写出自己的名字,所以遗嘱由我代写,立遗嘱人签字并盖有指印,我和我的妻子作为见证人也签了字。
遗产包括住房一套,现金七万,与我们没有任何物质关系,只是让我们为她处理好后事,因此,需要知道如何确立遗嘱的法律效力。
请给与帮助。请给与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