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工厂上班期间员工私自将小孩带到车间玩耍,其母亲在工作,小孩自己在车间玩耍。
小孩不慎将闲置的机器启动,把小孩的右手食指指尖切掉5毫米左右,没有切到骨头,经医院治疗花掉医药费1万元,工厂已付3000元,小孩父母支付7000元。
小孩已出院。小孩已出院现在小孩父母提出工厂要全额支付医药费10000元整,另赔偿7000元作为小孩损伤赔偿!请问这样该怎样处理合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