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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与伤害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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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3947什么是编号?

寻衅滋事罪与伤害罪的区别

案例:有一男青年曾两次与伙伴在逛街时把人打伤(用刀),今年,有与二十几人到一金矿在准备抢矿时与护矿工人发生殴斗,他用木棒打了其中一名工人一棒。

请问,这名青年应当定位伤害罪还是寻讯滋事罪。

谢谢!

咨询者:fa313087重庆
[咨询时间:2012-01-0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道平律师
[地区:重庆-南岸区
手机:18996051418
积分:15738
]
回答时间:2012-01-02 16:06
陈道平
寻衅滋事罪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2-01-02 16:39
陈晓云
涉嫌寻衅滋事罪,详见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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