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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伤害鉴定的2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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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8391什么是编号?

关于伤害鉴定的2个问题

关于伤害鉴定的2个问题1,不同鉴定机构是否存在上下级关系,如存在,是否上一级鉴定机构更具权威,2,同一鉴定机构是否能对同一事件做出二份不同鉴定,如果能做,哪在后一份鉴定结果否定了前一份鉴定结果的情况下哪一份更有效力。

咨询者:fa116205北京
[咨询时间:201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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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03-04 14:56
张宏图
1,不同鉴定机构不存在上下级关系,2,同一鉴定机构是不能对同一事件做出二份不同鉴定,如果 鉴定程序违重新法则可以鉴定,最后一次鉴定 为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3-04 17:57
魏国鹏
1.鉴定机构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因为鉴定机构不是国家机关,只是社会的中介机构,是企业性质,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2.同一鉴定机构不能对同一事件做出二份不同鉴定,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都是无效的,应该另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49477
积分:4056
]
回答时间:2010-03-04 18:51
郝江
1.鉴定机构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2.同一鉴定机构不可能对同一事件做出二份不同鉴定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3906
]
回答时间:2010-03-04 20:25
鉴定机构不存在上下级关系。
同一鉴定机构作出不同鉴定结果,是违法的,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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